至纯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和整体股东的利益,保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独立 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不低于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在会计、 审计或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上有多年工作经验、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的人士)。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全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