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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纯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PNCPNC(SH:603690)2023-12-08 10:1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投资决策的效益和质量,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组,由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投资评审 组组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1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