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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纯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PNCPNC(SH:603690)2023-12-08 10:1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之独立 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