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东方环宇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1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06)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内不再担任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资 格。 第七条 独立董事因触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提 2 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本议事规则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决定设立新疆 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负责制 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人选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构。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