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东方环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即 2023 年 4 月 25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期限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