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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环宇: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环宇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受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及《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就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三)根据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贵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服务。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