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家居: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保各委员独立、诚 信、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对监事会的监 督提供支持。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任命。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 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