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克卫:密尔克卫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密尔克卫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密尔克卫化 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密尔克卫 化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密尔克卫化 工供应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尔克卫"或"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方 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上市具体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调整后的方案合理,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 2、 审议《关于公司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新增境内基础 A 股股份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我们认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决策是董事会根据公 司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是必要且可行的,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