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医疗: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 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员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 提名或任免董事; (二)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