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力医疗: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适应现代 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塞 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订本规则。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股东大会负责。证券部负责处 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 职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