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零二四年四月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 1 | | --- |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1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2 | | 第四章 | 议事规则 3 | | 第五章 | 回避制度 5 | | 第六章 | 附则 6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