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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RAISECOMRAISECOM(SH:603803)2023-10-27 10:17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推 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