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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斯康达: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RAISECOMRAISECOM(SH:603803)2023-10-27 10:17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管理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瑞斯康 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则。 第二章 监事 第二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行使表决权。 第九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第十条 监事应承担下列义务: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 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