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58 号新洲商务大厦 502-504 室 电话:(010)8813 1230/31/32/33/34/35/37/38 传真:(010)8813 1239 网址:https://phlawyer.com.cn/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 关于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普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徐晓秋律师、刘铮律师列席了公 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