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3〕0239 号 专网通信是没有业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深蓝迅通以生产 型企业的名义加入专网通信业务链条,但其真实身份是作为垫资方, 以先向上游供应商支付大部分预付款,向下游客户收取少许预付款, 待交货完成后,下游客户再向深蓝迅通支付剩余货款的方式,为隋 某力方面提供垫付资金。业务模式上,瑞斯康达"以销定产",先与 1 下游签订销售合同,再根据事先谈好的毛利率倒算采购单价,与上 游签订数量一致的采购合同。瑞斯康达应当知悉专网通信是没有业 务实质的虚假自循环业务。 上述行为导致瑞斯康达披露的 2019 年至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 虚假记载,虚增 2019 年营业收入 35,133.19 万元,虚增营业成本 28,754.52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6,378.67 万元,虚增收入占公司当 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13.2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年披露利润总额的 32.82%;虚增 2020 年营业收入 28,132.96 万元,虚增营业成本 22,787.67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5,345.29 万元,虚增收入占公司当 年披露营业收入的 14.41%,虚增利润总额占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