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查阅了相关董事候选人的个人资料并广泛征求意见, 就公司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出具审查意见如下: 一、 关于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经从相关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职业专长、教育背景、 从业经验、兼任职务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资格审核,提名委员会认为: 李月杰先生、朱春城先生、任建宏先生、韩猛先生、宋显建先生、周 健先生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 的要求,均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也不存在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除李月 杰先生、朱春城先生、任建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