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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尚股份: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广东原尚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少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有一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 人。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