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力股份_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轮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众会字(2023)第 0825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由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力股份"、"公司"、"申请人" 或"发行人")转来的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6 日下发的《关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 〔2023〕455 号)(以下简称"《第二轮问询函》")已收悉。我们已对第二轮问 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和落实,现对相关问题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中各项词语和简称与与《常州神力电机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一致;本回复除特别注明外,所涉及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 7-2-1 | | |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与砺剑集团关于业绩补偿、回购砺剑防卫股权的最新进展,如 砺剑集团无法履行承诺,发行人是否有应对措施及其对发行人的影响,相关事 项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