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派家居: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 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和利 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 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行为。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 执行公司选聘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最后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