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莱绅通灵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莱 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 泰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关于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