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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持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中持水务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中《关于 解聘张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3 年9月4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V2 朱 岩 经审核,本次公司董事会审议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事项的程序规范,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解聘张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运兰 2023年9月4日 -- (此页无正文,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黄 霞 独立董事签字: 2023年9月4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