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认真审查了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收购北京 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以下事前 认可意见: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 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 霞 IT l 周运兰 一、《关于公司收购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经 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升公司在 综合有机废弃物处理及利用业务领域的竞争优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 议。 2023年9月 |8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此页无正文,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