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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公司收购北京中持绿色能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收购标的部分股权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 司在综合有机废弃物处理及利用业务领域的竞争优势。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评 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基础,经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通过以上议案。 (本页以下无正文) 周运兰 2023年9月18日 i (此页无正文, 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 霞 l (此页无正文,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运三 al 2023年 9月18日 5 2023年9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