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能是负 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