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龙蟠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4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含税)人 民币5,000,000.00元后,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95,000,000.00元。上述资金 已于2020年4月29日到位,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中天运[2020]验字第90023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管理。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1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