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 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龙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其他人员是指各事业部总经理、各分公司负责人、公 司驻外机构的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四年九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