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草案)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 展战略(包括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 建议。项目投资决策是指公司对具体项目是否进行资本投资做出的抉择,是从项 目筛选、立项、可行性研究到批准投资合同签订的全过程决策。本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表决,二分 之一以上同意方可当选。 第五条 本委员会设主席(亦称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本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相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江苏龙蟠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