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蟠科技: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及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及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管人员所要求的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 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