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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董监高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LDXCLDXC(SH:603937)2023-08-27 09:44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 --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江苏丽岛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审阅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后,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 营和财务状况,并保证: 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于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的书面确认意见》的签署页) 陈 波签字: 高 攀签字: 阮广学签字: 徐红光签字: 深323 郭 魂签字: 董事签字: 黄华庆签字: 蔡征国签字: 蔡 红签字: 崔 萍签字: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ss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