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岛新材: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用报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 --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关 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 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22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9.59元,共计募集资金 50,078.9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495.91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43,583.0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