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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4年3月)
LDXCLDXC(SH:603937)2024-03-29 13:12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的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或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交易"包括: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 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指数、 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其中公司主要从事 商品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商品衍生品投资交易业务、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第四条 下列情形不适用于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