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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岛新材:董监高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LDXCLDXC(SH:603937)2024-04-26 08:43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1号 -- 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为江苏丽岛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审 阅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后,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能充分反映 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保证: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关于 2024 第一季度报告 的书面确认意见》的签署页) 董事签字: 崔 萍 签字: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蔡征国签字: 阮广学签字: 蔡昊辰签字: 陈 波签字: 祝世超签字: 高 攀签字: 周克雄签字: 蔡征国签字: 陈 波签字: 金娜艳签字: (32 魏佳眉签字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