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药业: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1月修订)
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证关 联交易的公平合理,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大理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公司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 他主体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a)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 协议的签订应 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b) 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收费原则上应不 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 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 到限制的关联交易, 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c) 关联股东在审议与其相关的关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