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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及相关利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 量,促使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时 间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 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