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兆易创新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GigaDeviceGigaDevice(SH:603986)2024-04-19 10:31

(二) 公司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三) 公司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未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 公司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附属企业任职;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张克东、梁上上、钱鹤、郑晓东对独 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结合四位独立董事自查 情况,对独立董事们的任职经历、兼职、主要社会关系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评 估,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一) 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附属企业 任职;独立董事的配偶、父母、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 职; 因此,公司全部独立董事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1 进行独立客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