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兆易创新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 -- 规范运作》《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在认真审阅公司相关材料的基础 上,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日常业务往来,定价原则公平公允,双方是互利双 赢的平等互惠关系,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独 立性。 (本页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 张克东 2. 该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本次交易经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