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股份: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提交了相关文件,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兴汽车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等相关文件。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的公告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 〔2023〕646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发出《落实函》要求公司按照《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3 号》的规定,报送 2023 年半年报披露后的全套 申报材料并及时提交回复及申请文件(上会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