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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兴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605005CWB(605005)2024-03-15 09:34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总经 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合兴汽车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