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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兴股份: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4月)
605005CWB(605005)2024-04-25 09:51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 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 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治 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