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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玻纤: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SDFSDF(SH:605006)2023-11-21 12:46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山东玻纤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已在本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向我们提供了拟审议议案的 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s (四)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能 力,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变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