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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邦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陕 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独立于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 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不得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行使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担任独立董事 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