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然德: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 规的情形。同时,公司编制的该专项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侯文彪、徐猛、李晓峰 2023 年 8 月 22 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