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然德: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年度报告工作计划、 审计计划、与年度审计见面会等环节中提出的问题或疑义,公司应予以解答并对 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供整改方案。 第六条 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之前,公司财务负责人应 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内部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七条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与年审注册会计 师进行沟通。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机制, 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勤勉尽责,顺利完成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