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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然德: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Friend Friend (SH:605050)2023-12-11 08:37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的独 立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 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