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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然德: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Friend Friend (SH:605050)2023-12-11 08:37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 以及《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 (三)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 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 务的其他主体; (五)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 (六)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