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福然德: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Friend Friend (SH:605050)2023-12-11 08:35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 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