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然德: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然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 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