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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东亚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4 号)核准, 东亚药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40 万股,并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8,520 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1,360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共计 3 名,分别为池正明、池骋、台州市瑞康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 3 名股东所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 57,403,6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53%。上述股东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 36 个月,该部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起上市流通。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