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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本次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项, 是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实际需求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 通及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定;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该事项审议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认真 审阅公司提供的资料,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窦林平 张善英 方芳 2024 年 2 月 6 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