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公司依公司章程聘任独立 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 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独立于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独立董事不得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